关于印发《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规定》《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2022-01-02 00:12:56 默认管理员

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海南省交通运输厅

海南省水务厅

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  

关于印发《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规定》

《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党委组织部(人才发展局),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务局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印发<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><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建人〔2018〕67号)要求,为统一和规范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,提高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,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,现将《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规定》《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1.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规定

      2.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

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      海南省交通运输厅     

    海南省水务厅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  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0年8月21日


(此件主动公开)

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.doc


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规定.doc